【导读】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对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制造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并提出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对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制造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并提出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
自我国加入奥罢翱以来,政府不断放宽对外资进入方式的限制,快速促进了各个产业的繁荣发展。特别是对汽车产业来讲,其高速发展与外资的进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汽丰田、一汽大众、上海通用、广州本田等合资公司家喻户晓,其产物更是早已融入到亿万百姓的生活当中。外资进入之后,长期困扰我国汽车产业投资少、规模小的问题得到了改观,并提高了我国汽车产业的技术水平,加速了我国汽车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进程。
与燃油车市场较为成熟的合资模式相比,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资进程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由于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多为自主品牌,少有合资品牌,已有的合资公司推出纯电动产物的也不多,给自主品牌争取了一定的成长时间。
经过政府和自主品牌长时间的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6年产销量达到50万辆,位列世界第一,但这与我国全年2800万辆的汽车总体产销量相比仍只占很少一部分。
不得不承认,新能源汽车在投资、规模、品牌等诸多方面都无法与燃油车抗衡,要想成为汽车产业中的主流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当前情况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强外资增长尤为关键,外资的进入将加速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起到推动作用。
此前,我国并没有出台新能源汽车领域引入外资的相关政策,少数的合资也是参照燃油车的旧有模式及相关政策进行。此次《通知》强调推进新能源汽车制造对外开放,并要求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无疑将加速外资进入速度以及合资品牌的市场布局,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知》中明确要求制定支持引入外资的财税政策,如《通知》第叁条指出,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公司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这意味着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到一定税收方面的优惠,而此前燃油车领域的境外投资则没有享受到这一利好政策。
此外,《通知》还强调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
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出台包括资金支持在内的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全球产业格局调整;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这一系列的财税支持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引进外资、建立合资品牌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一系列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通知》还指出,要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给予了国家级开发区更高的管理权限,对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拓展引资空间。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允许调区、扩区,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建立飞地园区,对收储的低效用地,相应提供规划调整、简化审批等便利。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讲,这意味着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将予更容易获得,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合资项目的落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多家公司负责人都曾表示,缺乏高端人才是当前产业发展的一大困境。此次《通知》将外国人才的引入也考虑在内,提出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
《通知》规定2017年下半年,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发放范围;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制定出台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近年来,我国的营商环境已有很大的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便利度近叁年在全球排名跃升18位,其中开办公司便利度大幅上升31位。但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如果横向比较,我国营商环境排名不仅落后于发达经济体,也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要创造更优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加大对外资外智的吸引力。
为建立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以吸引外资,《通知》中提出了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公司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公司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等多项举措。
针对此前出现的外商投资重生产而轻研发的问题,《通知》还特别指出,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为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依法简化具备条件的研发中心研发用样本样品、试剂等进口手续,促进外资研发投入。
引入外资对产业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我国汽车产业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曾产生一系列问题,造成了我国汽车产业的技术依赖、自主品牌缺失、核心汽车配件依赖进口、外商直接投资注重生产而不重视研发等等。
新能源汽车引进外资必须借鉴燃油车领域出现的问题,其中避免合资公司对跨国公司的技术依赖而阻碍合资公司本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尤为关键。合资公司应在吸收跨国公司先进技术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研发能力。
与此同时,必须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公司。当前,江淮和大众的合资项目已获得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资质,北汽与戴姆勒也签署协议将投资50亿元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基地。外资的进入将给自主品牌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自主品牌要想在这一轮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摆脱对补贴的依赖,提升技术水平和产物质量,真正靠实力说话。